國家實行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 職業資格制度與勝任人制度的系列問答(一)
今年3月14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對外發出了關于征求《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和《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428號),由于“名稱”的緣故,字面上看似乎只是“礦業權評估”,實質上涉及兩大部分:即“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與“礦業權價值及相關權益評估”。前者是全新制度,后者早已實施二十年了。為此,筆者對尚不了解的讀者,采用問答方式進行全景式的解答。
1.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與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不是已取消了,何時又恢復?恢復意味著什么?
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分別于1999年和2000年建立了礦產儲量評估師和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設定為準入類;在2016年取消了礦產儲量評估師資格,在2014年將礦業權評估師資格由準入類調整為水平評價類,并在2017年將礦業權評估師移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又于2021年恢復礦業權評估師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重新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再次恢復表面上是將涉礦領域的原礦產儲量評估師與礦業權評估師合一,實質上是將合一后的原礦產儲量評估師職業范疇由“儲量評審”改變為“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此項恢復意味著國家將對以往從事地質勘查與地質報告編制職業,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即從業人員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后,再經過登記程序方能執業。
2.申請參加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需要符合哪些條件?今年考試是什么時間?有哪些科目?
《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規定了申請參加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即高等院校本科或??茖W歷,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根據《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礦業權評估師2022年考試時間是10月22日至23日。共3個科目:《礦業權評估地質與礦業工程專業能力》《礦業權評估經濟與法律專業能力》和《礦業權評估實務與案例》。
3.職業資格制度有哪些核心內容?
根據《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職業資格制度核心內容:(1)資格分類。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分為助理礦業權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高級礦業權評估師3個級別。助理礦業權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實行統一考試的評價方式。(2)專業劃分。分為固體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油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水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和礦業權價值評估。其中前三者屬于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3)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權限劃分。自然資源部負責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對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具體承擔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的評價與管理工作。(4)對以往取得相關資格的處置。取得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助理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和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繼續有效,登記為專業為礦業權價值評估;取得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可登記專業為固體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或油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其中,水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需要通過考試取得相應專項資格。
4.今年中國礦業聯合會推出的地質師,與礦業權評估師有何區別?
一是法律效力不同,地質師基于行業自律,具有自愿推薦性;礦業權評估師基于國家法定制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有強制評價性,同時礦業權評估師受《資產評估法》節制。二是專業領域不同。地質師僅涉及地質類;礦業權評估師涉及地采選、經濟和法律等涉礦各專業領域。三是門檻不同。地質師要求高級職稱,礦業權評估師要求相關專業的高等教育學歷以及工作經歷。四是執業規則。目前中國礦業聯合會地質師制度中,還沒有提出明確的執業規則;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對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職業,已經建立了體現“勝任人制度”的執業規則體系。
5.什么是勝任人制度?為什么要推行勝任人制度?
勝任人制度是國際資本市場對于礦產資源儲量信息披露規范的制度安排,是一種行業認可的、以個人責任為主的制度設計。其實質是勝任性,即要求編制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以及以該報告為依據編寫信息披露的專業人士,在嚴格遵守并執行職業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的前提下,是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和相應實踐經驗的,其對文本確認簽字即意味著對其執業行為和工作成果是負責的并愿意承擔終身法律責任。
推行勝任人制度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為了我國加入國際CRIRSCO組織;二是構建我國涉礦資本市場,尤其是適應商業性地質勘查市場中的初級勘查(又稱風險勘查)的資本市場。
6.國際CRIRSCO組織是什么樣的組織?為啥我國要加入該組織?加入該組織對申請國有何要求?目前進展如何?
“CRIRSCO”是“礦產儲量國際報告標準委員會”英文縮寫。該組織是國際礦業與冶金理事會下屬的一個專責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由全球主要礦業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地區)代表機構組成的國際標準化組織。該組織專注于為各國制定儲量報告規則時提供統一的標準模板(以JORC為藍本)。這類規則主要適用于各國涉礦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所要求的公開報告以及相應的礦業信息披露。公開報告形態包括礦業全產業鏈不同階段所對應的勘查結果、礦產資源量和礦石儲量。目前該組織有16個成員,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智利、歐盟、俄羅斯、南非、美國、巴西、蒙古等國家或地區。
為了促進我國礦業的進一步開放,融入國際礦業資本市場,便于境外礦業投資與合作,需要我國加入具有“礦業WTO”之稱的CRIRSCO組織。該組織對申請國有三個基本要求:行業組織、執業規則體系和勝任人(英文“competent person”,國內之前翻譯為“合資格人”)。原國土資源部于2015年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了CRIRSCO年會,并組織開展了相關研究工作;2018年6月,自然資源部和外交部確定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為中方加入CRIRSCO的工作機構;經自然資源部同意,2020年9月正式向CRIRSCO提交《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關于加入礦產儲量國際報告標準委員會申請的函》;目前該組織成員之間的多邊、雙邊互認文本已經待簽,但受疫情影響,尚未正式簽署批準書。(作者為浙江之源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浙江省礦業聯合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經濟法規專家組組長)